气化渣掺烧燃料煤对燃烧特性影响试验

作者:陶玮彤; 陈虹; 张秀昌; 李泽鹏; 韦耿; 莫春鸿
来源:洁净煤技术, 2023, S2: 262-268.
DOI:10.13226/j.issn.1006-6772.22102402

摘要

气化细渣的资源化利用是当前研究热点,其与煤混合掺烧是一种可利用的手段。对某化工企业气化渣与燃料煤进行混合掺烧试验,对混煤的燃烧特性进行研究。首先,对燃料煤和气化渣分别进行工业分析、元素分析、发热量和灰成分等基本理化分析。然后通过热重试验对燃料煤和气化渣单独燃烧及不同比例(8.17%、25.56%、44.48%和65.15%)的气化渣与燃料煤混合燃烧的特性进行研究,最后依托50 kW下行炉进行试烧试验。理化分析结果表明,燃料煤和气化渣的热值、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和水分均相差较大,特别是气化渣挥发分极低,属于2种特性差异非常大的燃料。热重试验结果表明,2种混煤掺烧后,着火特性偏向于易着火煤(燃料煤),燃尽特性偏向于难燃尽煤(气化渣)。掺烧气化渣后着火特性稳定性尚可,但燃尽性变差。下行炉第1组试验选取气化渣掺烧比例为0、25.56%、44.48%和65.15%,过量空气系数均为1.18%,氧量为3.2%,燃尽风率控制在22%左右。由该组试烧试验发现,随气化渣的掺烧比例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降低,CO及飞灰含碳量增加,燃尽性变差。为掌握增加过量空气系数后的燃尽情况,在气化渣掺烧比例为65.15%的工况基础上进行变过量空气系数试验,氧量从3.2%增至3.8%,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增加了46.9%,飞灰含碳量降低。氧量增加后,试验结果符合预期,当实炉掺烧气化渣比例较大时需提高过量空气系数运行,飞灰含碳量可维持在可接受范围。从燃尽、着火、排放的角度看,气化渣比例可掺烧至30%左右,燃尽性可接受。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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