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事故法律责任研究

作者:徐以楠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6, (21): 269-270+286.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7.419

摘要

近几年来,在网络技术创新驱动下,国内许多大中型城市正悄然兴起了网络技术与民商事经济活动行为相结合的新型商业行为模式,衍生出了诸多新型商业交易形式,正如本文所论述的专车服务项目产品的出现和发展,这一关系大众的新型乘车出行方式在目前就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用。诚然,新事物的出现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法律规则有其局限性和僵硬性属性,不同法律人对同一问题也存在不同理解和解释,在对其法律追责路径还尚未完善的背景下,作者认为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试通过对滴滴专车事故法律责任的一些粗浅看法,从民法方向分析其法律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形式,对界定其行为主体、理清其行为性质、确定其责任构成等方面进...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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