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化与创新化,当事人因商事往来所产生的争议也出现了侵权争议等纯合同争议之外的争议类型。尽管实践中已有大量可供参考的公开案例,但此类案例多存在结论含糊、说理缺乏逻辑、法律依据不明确等问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研究可以发现,整体而言实践中对侵权案件仲裁管辖权的认定态度发生了从不认可到逐渐认可的变化;但在数人侵权案件中对仲裁管辖权的认定态度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如何处理侵权案件管辖权的认定问题,离不开对传统诉讼和仲裁管辖权理论的明辨和梳理:对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真实内容和价值取向的确认,是判断法院能否将数人侵权案件纳入同一案件进行管辖的基础;仲裁协议相对性理论和“有利于仲裁”原则,则是将涉仲裁协议的数人侵权案件引向仲裁进行管辖的依据。数人侵权案件究竟应由诉讼还是仲裁进行管辖以及如何分配管辖权,应以侵权事实的查明为出发点,以确定案件是不可分的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还是可拆分的共同诉讼为案件管辖的分流点,再基于仲裁协议相对性和“有利于仲裁”原则的路径进行认定。

  • 出版日期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