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尤其需要建立统一的目标体系,总体目标的表达应指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路线,能满足作为社会政策指导性目标的特征。规划遵循生存,规划在现实中已涉及到法学、伦理学与伦理行为所研究的领域。德国空间规划目标的确定注重均衡性与协调性,即集中体现在"等价的生存条件"这一易操作的核心概念上,由此导出空间规划目标体系中的指导性目标、分目标以及工具目标,而成为各州制定规划法规与规划目标的依据。对我国的启示是:规划需要一个持续性的指导性概念;指导性概念应负有伦理责任意识;规划需要一个统领多元发展目标与未来的指导性概念;指导性概念应满足测量特征、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