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区域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一个非常态性的现实存在课题,必须基于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基于民族区域制度层面的特殊性,二是基于民族个体信仰对其行为选择的特殊性,这两点都将影响民族区域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从信仰、宗教信仰的一般理论出发,在宗教信仰的内化心理机制上研究建构和谐社会的内容、方式,从信仰内容与和谐社会一致性上来研究个体行为的趋向性表现,科学地论证出信仰—敬畏—自律的科学机理及心理逻辑,在实证、聚合、圣化、补遗四种意义上弥补了我们在一般研究中的不足或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