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争议的协商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但是在实际的争议处理过程中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由于协商程序的缺失,一方面影响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另一方面,极大地损害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对此,应当再造协商程序,完善协商制度的规定,明确协商、主体、内容和协商协议的效力,并且将协商作为争议处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使协商起到应有的作用。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