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互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的各阶段,我国网络社会治理实践呈现不同模式。Web 1.0阶段,我国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型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主要包括网络信息产业管理和网络媒体管理。Web 2.0阶段的网络社会治理是政府主导下的行业自律治理模式。两种模式各有利弊。网络社会治理应兼顾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由主体之间的自律、他律、互律共同作用,形成"国家-市场-社会"三元治理体系。

  • 出版日期2015-9-15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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