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集体行权履职的唯一平台,全体会议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有关地方人大全体会议的规定还比较简单,仅涉及全体会议的召开程序、主要内容和基本职责等方面,在其他方面则主要依赖于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正是由于法律规定的不足和全体会议制度自身的不完善,导致全体会议的实际运行与制度规范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地方人大全体会议的质量。基于此,不仅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要完善相关制度,为人大代表集体履行职权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和坚实的制度保障。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中共中央编译局;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