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再次引起了世界对低碳模式的关注,低碳经济的效率与国际环境合作密切相关。政府是国际环境合作的主体。本文通过分析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及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报告与统计资料,指出低碳模式下政府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存在多种形式,如在国内成立专门处理国际环境合作问题的机构、发起全球性环境会议,谈判具体实施细则、与国际组织和环境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签署国际环境条约等。在对各种形式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国际环境合作目前存在参与、执行、核实和签约模式等方面存在缺陷,因此影响了低碳模式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