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量与交易机制"与"基准与信用机制"是两种主要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分析这两种制度的特征发现,虽然两种制度的设计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碳减排,但实现减排的方式存在很大差异。正是这种特性导致了两种制度会计确认问题的"同与异"。论文深入比较了两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会计确认问题,以期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