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老年人口比重大、增长快,老龄化程度高,养老服务出现供需不平衡的现实困境。政府、市场、家庭作为单独的养老服务提供者,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是多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存在着介入主体的多元性与复杂性,因此有必要界定社会化参与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范畴,并通过福利多元主义、福利需要理论和第三条道路等社会福利理论论证其理论基础。由于我国社会化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存在诸多制度障碍和现实困境,因此需要从法律制度构建、细化与保障,养老服务监督机构的规范化、长效化和多方化,扩大网络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与覆盖等多方面出发,构建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