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学中的纳税人是指单个的纳税人,是公共产品的消费者和税收筹划的权利拥有者;法学中的纳税人是指由各税种规定的各类纳税人,是公共产品成本的具体承担者;政治学中的纳税人则是指全体纳税人,是征税权力的决定者和公共产品的选择者。因此,不能因为纳税人是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的共有概念,就把不同学科意义上的纳税人当成一回事。能够统摄这三种不同学科意义上纳税人概念的纳税人定义应该是“纳税人是指税款的一切实际负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