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别从平原区、丘陵区、山区三大地貌类型区中各选取一个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典型案例,估算由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而引起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损益。研究表明:平原区项目总生态服务价值损失70.77万元/a,除水源涵养和食物生产两项功能价值略有增加外,其余项功能价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小;丘陵区项目总生态服务价值损失56.59万元/a,其中废物处理和水源涵养功能价值损失占总损失的95.56%;山区项目总生态服务价值增加10.42万元/a,除生物多样性和娱乐文化功能价值略有减小之外,其他各项功能价值都有所增加。平原区和丘陵区存在严重的"以生态环境换新增耕地"问题。土地整治项目应向生态友好型转变,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急需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