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矿区污染地不仅数量多而且形势严峻,实践中大规模的矿区污染地修复治理工作成效并不显著,除了受技术设备、资金、管理制度的限制之外,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缺失、现有涉及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的规定明显滞后且分散不系统、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上位法缺失等也成为我国矿区污染场地修复的瓶颈。在厘清我国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的对策,即坚持人体健康与生态安全的价值目标、遵循分级分类与因地制宜的指导原则、秉承吸收借鉴与探索创新的思路方法、开展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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