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种子市场准入制度呈现"对内宽松,对外适度从紧"的特点。对内,尽量取消种子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准入限制,为私人投资能自由进入种子产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对外,尽管无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但通过反垄断调查和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调查,将那些可能危及美国种子市场竞争秩序及美国种业安全的并购案挡在国门之外。这种市场准入制度有其一定的优异性,对促进中国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相当的借鉴意义。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