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涂尔干的社会分工和职业共同体理论、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关系理论、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概念等,为技术转移职业群体的形成和职业共同体建构提供了依据。技术转移职业作为促进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具有独特的信仰共同体、知识共同体、思维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等要素。技术转移职业群体在全世界范围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从业人员分布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生产性企业、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经营机构等行业内。我国技术转移事业尚处于探索阶段,应加强制度设计,可尝试通过社会分工论和共同体理论,培育和建构我国技术转移职业群体和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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