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时期,以低矮型为主的中国传统家具得益于工匠在修筑房屋和修缮农器具时木工技术的提高以及榫卯工艺的发展,无论在器具的形制还是功能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这一时期稳定的社会集权制度和严苛的王权等级制度,也使此类家具的设计和使用受辖于社会礼制约束,"形制"与"礼制"的逻辑关系在此时期的家具设计系统中进一步得到验证和完善。几案类家具作为低矮型家具的代表能充分体现此时期的家具形制特点和特有的礼制规范。本文着重分析秦汉时期几案类家具的形制结构特点,并从礼制的角度分析其成因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