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处置高风险机构还是要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正、早处置,真正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越低,监管措施要越严。要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强化“限期纠正”约束力,做到“不纠正即处置”。这样,一边压降存量高风险机构,一边有效地早期纠正不会使高风险机构淤积,整体风险就会下降。总之,早期纠正不能成为摆设。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