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协同创新中心可以把高校、企业、研究所、政府等部门的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在人才培养方面可产生“1+1>2”的协同创新效果。协同创新中心在“双高”校建设中具有“10个有利于”的重要作用。依托协同创新中心提出“双高”人才分类培养的新模式,即工匠类人才的培养、创新类人才的培养、专升本类人才的培养和通识性人才的培养。此外,为保障协同创新中心顺利而高效的实施,需要在制度、人才和资金等方面采取保障措施。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