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与阿马蒂亚·森的正义思想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二者都蕴含实践正义的成分,存在着相似的理论起点、相像的内在动力与相同的价值目标。但在二者的研究方法以及关于实现方式方面存在明显的分歧。马克思的正义思想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制度正义论,其关于正义的实现是建立在消灭分工和私有制前提下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阿马蒂亚·森则在现实领域的比较研究中建立具体正义理论,对正义赋予了更多的伦理关怀。其实现正义的两个基本路径包括作为公共理性的民主以及作为自由主张的人权。前者试图对人类社会的制度重构,后者则希望在现有制度体系下建立包容性、中立性的公共理性。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阿马蒂亚·森的正义思想为我们解决现实社会的具体问题提供了方法论借鉴的同时,也应看到其缺陷与局限:由于固守着自由主义窠臼,回避了资本主义的本质问题,其正义思想存在一定逻辑缺陷,其实现正义的两个基本路径之间存在"二律背反"。通过比较,以马克思主义视角审视森的正义思想,能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正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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