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方法对2011-012012-06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使用过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厄洛替尼的患者ADR发生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与该院以及广东地区ADR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4种靶向药物在本院ADR上报率为0.0%1.4%,抽查结果显示4种靶向药物在本院发生率为6.7%30.0%;约18.9%患者可能发生与靶向药物相关ADR,而仅0.5%的ADR引起临床注意并上报。结论不良反应监测存在漏报现象,应从立法、处罚、报告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