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建设是根本,而作为制度实践者的公职人员,其素质和能力也必须转型提升。他们必须具备多元化的复合素质,才能有效面对治理过程中的价值与利益冲突,从而有效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实现协同共治。基于善治理论和治理实践,公职人员复合素质体系可以总结为六种素质要求,即程序正义意识、开放心态、责任感、权力制衡理念、服务与合作意识和治理技术与知识,以及四种基本能力,即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共享能力和学习能力。由于政府能力决定政府公共服务,公职人员复合素质与治理能力的提升将会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职人员复合治理素质的培育将是中国政府治理模式转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