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

作者:S.塞耶斯; 刘钰森; 孟高峰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5, (04): 61-69.
DOI:10.15894/j.cnki.cn11-3040/a.2015.04.009

摘要

马克思受黑格尔影响,将财产视为人在其中占有事物的社会形式,并且从历史的角度看待财产。在早期著作中,马克思发现了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他要求在共产主义社会重新占有"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在后来的著作中他拓展和加深了前期的观点。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带来了人类力量的解放,也导致劳动者与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相异化,而共产主义要扬弃这种异化,将财产社会化,归还给社会的个人,使财产成为共享的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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