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继受的潘德克吞法学基本原理,在交易生活中,立法和司法必须将交易的各个阶段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清楚,以建立准确的调整制度。关于抵押权性质的归属有过多种学说,我国《物权法》将其定义为担保物权,这既符合历史传统,又切合实定法结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