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竞技风靡全球,电子竞技领域内存在的作品类型和合理使用越来越引人关注。电子竞技领域内的作品类型繁多,各个类型之间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按照形成先后的逻辑顺序,可以分为电子竞技游戏作品、电子竞技画面作品、直播或视频作品、解说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规定采规则主义,只列举了十二种情形。本文通过借鉴经典的美国合理使用认定四要素,可以较为清楚地对各种类型的作品之合理使用情形进行认定。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