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推行,增加了政府财政投入,取得了较好的制度建设成效,但“新农保”的财政投入责任分担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制度建设质量: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责任划分不合理;二是地方各级政府财政责任划分缺乏统一的标准;三是市、县级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财政硬约束。依据财政联邦主义理论,通过对“新农保”财政投入责任分担的现状与问题的分析,提出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可以较好地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首先,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应主要体现在基础养老金的发放以及财政转移支付上。其次,地方各级政府(省、市、县)财政责任的承担应该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地方财政总体投入量的问题,即地方补助养老金的水平;二是地方各级财政分担结构的问题,即省、市、县三级财政如何分担农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责任问题。再次,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缓解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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