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成为媒体关注的"镉大米"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土地、水源等农业生境及源头污染的忧虑,进而产生对食品安全的不安与恐慌。农业作为人类的衣食之源,是人类生存的根本。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农业生境的破坏也日益凸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和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社会稳定,制约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从农业生境污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入手,分析我国在农业生境立法现状及缺陷,提出重视农业生境立法,确立先进的立法目的,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农业生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和完善农业生境污染监测和管理体系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