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论证过程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证明和反驳。证明是论证主体对所赞成的观点进行辩护的过程,反驳是论证主体对所反对的观点进行归谬的过程;证明是求得真知的过程,反驳是揭露谬误的过程;证明所依据的是逻辑有效式,反驳所依据的是逻辑矛盾式。自现代逻辑产生以来,人们发现、建构了许多证明系统,但是对于反驳的研究,相比较而言,则显得非常匮乏。卢卡西维茨曾经指出:"关于断定一个命题和排斥一个命题这两种智力活动,现代形式逻辑只就第一种加以考虑。弗莱格把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