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目前教学案例数量不足质量难控、教师及学生知识储备欠缺、教学组织及形式非柔性化的现实下,在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重理论轻实践无法改变的前提下,案例教学的实施应以理论为主兼顾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结合,司法考试真题替代性运用与法学案例数据库建设并举以及教学组织及形式的柔性化是案例教学取得实效可选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