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活体器官捐献及移植对象的表述多有模糊,对亲属在活体器官移植中的法律地位的确定仍有欠缺。通过分析,笔者认为作为公民身体组成部分的活体器官,在法律上为公民的人格权——身体权所保护。而公民对于自身活体器官的捐献行为,其权利来源于自然人的自己决定权。此项权利受到部分限制,禁止让渡或代理行使。建议未来的器官移植立法中,针对活体器官移植应清晰表述接受人、适当放宽接受人范围、明确拟制血亲与天然血亲同权、制定严格审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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