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利的取得方式是权利实现的基础。然不同的权利类型,其取得方式不尽相同。各国(地区)民法在继承罗马法的地役权时,吸收了其取得方式。但因各自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对地役权取得方式的传承各有千秋。纵观有关立法,我国澳门地区的地役权取得方式较为丰富多样,为地役权的充分利用提供了条件。在"一国两制",谋求私法统一的背景下,澳门地役权取得方式对科学构建大陆的地役权取得方式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