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赖昌星与余振东案件中分别做出了"不判死刑"的承诺。在做出该承诺的同时,我国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权限划分存在着模糊或程序不当的状况。其他保留死刑的国家,对待该承诺时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本文旨在以该种承诺为视角,探索司法机关在引渡制度中应有的法律地位。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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