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主要组织形式,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方式,但是经过规范和调查研究发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侵权、内部权利失衡与内部控制无效,其根本原因是内部治理法律规范不足、农民成员维权意识欠缺与财务会计人员匮乏,影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健康成长。要最终实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富裕,必须完善内部治理法律制度,赋予农民成员的民主监督权。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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