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理解的存在是指事物的根本及其运动,也就是"事情本身"。他认为,要理解真实的存在就不能脱离现实的基础。存在不是指单纯的感性活动,也不仅仅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而是指各种存在形式的有机统一,包括物质性存在、活动性存在、关系性存在、精神性存在和可能性存在等。其中,物质性存在是其他存在形式变换的基础和前提。由于马克思应用了辩证法并以整体、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来理解存在,因而建立了一种科学的存在论,在此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发动了一场"存在论的革命"。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