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4月,IPCC发布了第六次评估报告(AR6)第三工作组报告(WGIII),指出当前全球气候治理行动与目标尚存巨大差距,亟待立即行动,推动经济、社会、科技全系统的深刻和全面变革。气候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治理广泛交互,政策体系的设计需要更加注重多维度、多层级、多目标政策工具的交互,推动法律与规划、国家行动与城市等次国家行动、规制性政策与经济性政策、直接控排政策与间接气候政策间的协同,实现更全面、深入的低碳转型。为此,需优化政策供给,在明确长期变革愿景的基础上,强化气候治理对环境健康、经济增长等其他发展目标的溢出效应、关注气候治理对社会分配的影响、加强社会观念引导和广泛参与,有助于最大化综合效应、最小化行动阻力,为气候治理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对我国而言,面对“双碳”目标的严峻挑战,亟待做好碳市场与其他关键政策节点衔接;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自主行动深化低碳转型,强化国家支持和区域间协同;深入探索以低碳转型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协同路径;并从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角度,优化减排、增汇、负碳长期路径。通过跨系统、跨部门、多层级政策协同,构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气候治理等协同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