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无因管理制度相对得到发展,然而其立法仍有缺陷,其适用在学术上仍存在争议。生活中,见义勇为作为一项特殊的无因管理行为,见义勇为人的相关权利也不能得到很好法律保障。本文主要寻找并提出我国见义勇为情形下无因管理立法缺陷。对我国完善无因管理制度提出一定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