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微博用户数量的急剧上升,出现了大量微博著作权侵权案件。以主体类型来分,侵权行为可分为用户侵权、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以及其他主体侵权。从行为来分,有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对两种不同的侵权行为进行认定时,需要在构成要件的适用上有所区分。应通过提高公共著作权意识、改进相关技术以及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加强对微博著作权的保护。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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