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遭受人身伤害,其监护人误工费获赔有其法理依据与事实理由。具体表现为:未成人监护人误工费获赔有其利益正当性、未成年人的被侵权行为与未成年人监护人误工费有直接因果关系、未成年人监护人误工费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客体、未成年人监护人误工费获赔可弥补误工费法律条文过于宽泛的缺陷、未成年人监护人误工费获赔有其成功的司法判例依据、未成年人监护人误工费获赔是贯彻落实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