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为本"是以董必武为代表的中国先进代表对人权发展道路进行探索的立足点与落脚点。董必武法律思想对法理学的启示体现为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权力制约的治理之道和民主参与的发展方向;其思想的现实运用主要体现为在法的创制上要适应社会转型、在法的实施上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和法治建设的民生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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