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食药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重不畅,十分有必要依法、妥善、高效处理好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证据转化、涉案物品检验鉴定、涉物品处置及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判定等重要节点问题,以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