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定的被害人同意在刑法上是一种重要的超法规出罪事由。在法律形象上,推定性同意兼具被害人同意和紧急避险的二重性,从尊重个人自主权的角度去思考,其主导形象应为被害人同意。推定的同意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对推定有效性的判断也应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确定不同的标准。推定同意的法理学问题高发于医疗领域,但是在现实中还没有得到真正的理解和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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