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6月22日,由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常山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郁松受贿案,经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郁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郁松曾有一份亮眼的履历。但是,带着不纯洁的动机入党,为谋求职务升迁无所不用其极,对党纪国法的漠视以及被高利贷套住后的疯狂,让他在泥潭中越陷越深。

  • 出版日期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