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先用权是为了弥补专利权制度中的单一性原则和先申请原则的不足而产生的,旨在平衡好双方的利益。专利先用权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权利,可以用来抗辩专利侵权,其行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专利权人的利益。本文旨在对先用权制度中"原有范围"和"必要准备"的规定提出建议,以寻求两者之间利益的合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