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有效地保护农地资源的目的出发 ,探讨构建和完善我国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体系。现行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特定导致隐形市场的存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有物权化的趋势 ,但还附带诸多的非物权的特性。因此 ,应建立用益物权性质的农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赋予物权意义上的权能 ,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应的土地登记、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用制度 ,使得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体能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 ,从而有效地保护农地资源。

  • 出版日期2005
  •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