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诸多学者对当下大学中的法学教育脱离实践之现象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大学中的法学教育应该进行实践化的转向这一观点。该观点与大学中法学教育的效果和社会需要不相适应有紧密关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本文认为,大学中的法学教育不应完全以经验为导向,更应重视法律精神、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法律基本理论的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