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与社会公众密切联系,存在服务供给和服务需求相对应、相适应以及相磨合的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已经明确了市场化的道路,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发展模式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险的服务能力。我们以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为研究视角,从提升公共服务可获得性、可接近性、可适合性和可接受性方面对基本养老基金投资制度改革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建立更加规范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制度,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这一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与公众需求之间的"适合度",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