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御史大夫在秦汉中央官制之中具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但绝不只是作为副丞相来设置的丞相的助手,御史大夫和丞相的职权划分反映了秦汉中央政治制度的运行模式中存在着行政和监察系统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清现象,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种职能上的相参现象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着隐患和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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