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社会形态学角度看,在虞舜神话的主流“让贤”类型背后,虞舜神话是以一种潜在文本即“篡位”类型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后者构成了一种“消极事实”,作为不在场的事实,它往往并不表现在严格的文献学层面上。运用社会统计学方法,可以呈现虞舜神话的“家—国”结构和形态,如《尚书》圣王系统的“食”“货”结构。在历史的纵贯方面,在“家—国”形态的基础上,基于《尚书》和《孟子》确立的基本命题,进入两汉之后,虞舜神话又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含义,呈现出历史的趋势。因每个作者所处地位的不同,也会在主题、情节取舍等方面有不同的安排。这种形态学研究可以给虞舜神话的单个典型文本的分析奠定一种相对可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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