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是国家治理体系与其面临的公共问题之间不断契合的过程,政府一方面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另一方面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的任务,因而治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成本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这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不能回避行政成本的科学测度和有效治理,而且还必须以科学测度和有效治理来降低行政成本占GDP、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的比例。根据与国际接轨的口径核算,2007年以来,我国行政成本占GDP、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比例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表明行政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与G20成员国的平均水平相比,我国行政成本仍有较大的控制空间。政府预算是从源头上治理行政成本的有力工具。我国现阶段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仍存在诸多现实困境,需要从优化政府预算管理过程的视角探索行政成本的治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