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空间管控、控制城镇无序蔓延,建设生态文明,我国提出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的要求。2014年开始的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存在对城镇开发边界的内涵理解不一、划定原则不尽相同的问题。目前,国家层面对划定工作尚无统一规范,也没有出台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管控政策,影响了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效果。基于我国提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的目的,借鉴国内外理论和成功实践,我国城镇开发边界应为城市化稳定阶段的终结边界或因生态环境或资源承载力限制的门槛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应体现生态为底、以适宜性评价为支撑、主导功能定位为导向、终极规模预测为基础、与城市结构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外不同空间政策,实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作用的落地。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